非正常申请“白名单”—— 关于申报市场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要求推动建立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制度。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了申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要求,审核后的名单将报送国知局终审公示。
各地区的要求大体一致,仅在部分细节上略有不同,提炼以下关键内容供参阅。
激励机制
(1)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被排查频次。
(2)对属专利战略布局需要却被认定为疑似非正常的申请,视情况提供申诉便利化服务。
-----------------------------【以下部分地区有制定】-----------------------------
(3)专利优先审查:同等条件给予指标倾斜。
(4)专利预审备案优先审批。
(5)项目安排/评先评优:同等条件优先推荐;国家级项目申报:提供专家服务,优先推荐。
申报条件
(1)必须同时满足:
- 是专利申请人且在所属地区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所属区域户籍个人(部分地区无个人/社会团体)。
- 较强的研发、创新(生产)能力和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部分地区规定有效发明专利数量)
- 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疑似非正常申请行为已主动撤回并整改,或已全部申诉成功。
(2)满足之一(部分地区为必须条件、部分地区为优先条件):
- 近三年获得中国专利奖。
- 国家或区(域)重点发展、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重点鼓励产业的重点企业。
- 专精特新小巨人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试点示范高校(或部分地区优势、示范企业)。
申报流程
自愿提交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区/市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审→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复审→国家知识产权局终审公示
关于窗口期:部分地区每年公告一次并规定递交期限,但实操中也有部分地区的递交期限较为灵活。需根据地区针对性了解。
退出机制
被确认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或其他违反规范专利申请有关规定或申报信息与事实不符、填报虚假信息。被移出名单后3年内不得申报。
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的通知为示意:
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pdf (附申请表)
(上专国内事业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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